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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3, 2024 4:58:11 GMT
在聯邦最高法院部長 Eros Grau 透過一項獨裁決定向南裡奧格蘭德州一家公司發出特別上訴 550.400/RS 後,該市場變得異常激烈,授權該公司使用食品預付款產生的信貸。 上訴的目的是讓部長證明該公司現在使用的預付款將有效地取消其食品「連結」的資格,因為一個簡單的事實是,從付款的那一刻起,如果轉移到如果公司也發生這種情況,必然會損失食品特性,因此符合第30 號憲法修正案通過《過渡憲法規定法》(ADCT) 第78 條的規定建立的非食品法庭命令進行補償的論點。 該文章的目的只是提醒目前正在使用「食品」法庭命令的公司的顧客,為此目的,在要求其客戶在執行法庭上獲得資格時,除了要求根據以下規定進行程序更換外,藝術術語。 《民事訴訟法》第 567 條第二款規定,現在必須要求立即承認有關法院命令的法律性質的變化,並且必須將其視為非食品法庭命令,因此, ADCT 第 78 條將被納入。 另外值得強調的是,食品預付款的特權僅包括在財政年度內付款的偏好。由於公共財政沒有在規定的財政年度內履行支付義務,糧食自然無法生存。 因此,如果在建議的財政年度內未支付預付款,則必須始終修改贍養費的性質。 然而,高等法院的判例表明,就食品法庭命令而言,如果未在合理的預先規定的期限內支付,法院命令將自動失去其原有的法律性質,被歸類為非-美食廣場。 。 沿著這一思路,南里奧格蘭德州法院已經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否則讓我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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